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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诈骗未找到本人可以定罪吗 信用卡诈骗未找到本人可以定罪吗

时间:2023-07-18人气:作者: 未知

信用卡诈骗未找到本人可以定罪吗 信用卡诈骗未找到本人可以定罪吗

信用卡诈骗属于刑事案件,没有抓到嫌疑人是不可能定罪判刑的。  一般会在立案后一个月,嫌疑人就会被网上追逃。抓到嫌疑人后才会起诉审判。  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属于恶意透支行为”。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罪来处理,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规定恶意透支数额在10000元以上的,即达到刑法第196条“数额较大”标准,将以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对于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同样将以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标签: 嫌疑人  抓到  信用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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