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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蓟州区第九小学招生报名条件+报名时间

时间:2022-11-27人气:作者: 未知

天津市蓟州区第九小学招生报名条件+报名时间

  》》》第九小学

   一、招生原则

  1.坚持政府统筹原则。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政府责任。

  2.坚持属地管理原则。第九小学招生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3.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相对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根据划定服务片区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学校招生范围由区教育局划定。

  4.坚持依法依规招生原则。严格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依法依规做好招生入学工作。

  5.坚持阳光透明招生原则。面向社会公布招生相关政策,加强教育部门、学校和社会、家庭的相互沟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二、招生对象

  2021年入学的适龄儿童必须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本区户籍需在外地就读的和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需在《蓟州区中小学入学转学管理平台》进行信息登记。

  三、登记、报名、查询时间

  1.信息登记:小学入学的适龄儿童在《蓟州区中小学入学转学管理平台》(http://zxxglpt.tjjzjy.cn/)上进行信息登记,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截止日为7月16日,所登记的入学信息不再更改。

  2.报名时间: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7月17日-7月18日(上午8:00至11:00,下午2:00至5:00)持报名信息登记表和相关手续到第九小学报名。

  3.录取查询:8月10日家长可登录《蓟州区中小学入学转学管理平台》进行查询。

  四、报名地点

  第九小学教学楼A区一层一年级组办公室。

  五、招生范围

  1.原五百户镇二百户村、三百户村、北胖村、大水头村、金庄子村、水峪村、段庄子村、燕山村、黑石岩村、看花楼村、水泉村、小水头村、赵家铺村、大丰沟村、刘家埝头村、前漳泗河村拆迁村村民子女;别山镇洞子峪村、东河套村、西山一村、山下屯村、十百户村、翠屏山村、八里铺村、大云寺村、小云寺村拆迁村村民子女。

  2.西起中昌路东至二六九路符合《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规定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

  六、招生办法

  家长携子女按规定时间带以下证件、材料到学校报名:

  1.具有拆迁村户口的带户口本原件、报名信息登记表。

  2.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带户口本原件、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居住证持有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区务工就业证明、居住证持有人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原件、报名信息登记表。

  七、具体录取顺序

  依据学校实际接收能力,按以下顺序录取,如学校无能力接收,按录取顺序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一)排序原则:

  1.先有房,后无房;先父母,后四老;先房屋产权证,后入住许可证;先人户一致,后人户分离。

  2.同一类学生按照房屋产权证或入住许可证或户籍迁入时间先后顺序安排入学。

  (二)具体录取顺序:

  第一类:父母房产(有房屋产权证)且人户一致;

  第二类:父母房产(有入住许可证)且人户一致;

  第三类:四老房产(有房屋产权证)且人户一致;

  第四类:四老房产(有入住许可证)且人户一致;

  第五类:父母房产(有房屋产权证)但人户分离;

  第六类:父母房产(有入住许可证)但人户分离;

  第七类:四老房产(有房屋产权证)但人户分离;

  第八类:四老房产(有入住许可证)但人户分离;

  第九类:城区直属学校区片内有户籍无自有住房;

  第十类:其他情况;

  第十一类:未按规定时间报名的(延期报名)。

  说明:

  学生户籍的户主必须是学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学生户籍挂靠在其他亲属户口簿上的一律不予承认。

  八、报名安排

  7月17日上午8:00—11:00:南园五期、六期居民子女

  7月17日下午2:00—5:00:南园七期、八期居民子女

  7月18日上午8:00—11:00:东园一期、二期居民子女

  7月18日下午2:00—5:00:东园三期及以上各期未按上述时间报名的居民子女

  九、相关政策

  1.以房屋产权证为主要依据,免试相对就近入学。房屋产权证必须为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且权证性质为住宅。商住楼、商铺等非住宅均不能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的依据,需到户籍地学校登记就读。

  2.学生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必须是学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3.“人户统一”和“人户分离”学生分别登记,先安排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的学生入学,再由教育局根据各校招生情况统筹安排“人户分离”学生入学。

  4.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在我区入学,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5.城区直属学校不接收本市户籍务工人员子女,本市户籍务工人员子女原则上由户籍地解决,确有困难的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城区周边镇乡入学。家长在招生规定时间内可自主选择就读学校(小学到官庄镇或别山镇或渔阳镇或洇溜镇中心学校报名,由镇乡中心学校统筹安排)。

  6.城区内符合《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规定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有自有住房的到所属片区学校登记;无自有住房的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学校(第七小学、第八小学、第九小学)。

  7.诚信报名。家长提供的入学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如经相关单位鉴定为虚假手续的,依据相关规定处理(有工作单位的由区教育局通过区纪委移交其所在单位纪检组处理;无工作单位的由区教育局移交其所在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处理)并列入“教育诚信记录”。

  8.2021年取消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各类特长生招生。

  十、录取通知书领取时间及地点

  2021年8月20日 第九小学A区一层一年级办公组

  十一、咨询电话

  022-82821018;13662027583

标签: 子女  户籍  产权证  学校  持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