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学校和招生区域
1.招生学校为江苏省南菁高级中学实验学校、江阴市暨阳中学、江阴初级中学、江阴市礼延实验学校初中部、江阴实验中学、江阴市滨江科技城中学、江阴市第一初级中学、江阴市要塞中学、江阴市敔山湾实验学校初中部等9所初中。
2.招生区域为老夏港河以东、长江以南、白屈港以西、澄江街道与南闸街道交界以北区域;以及云亭街道白屈港以东,芙蓉大道以南,耙齿山、定山以南以西,迎瑞路以北区域。
二、招生对象和入学条件
(一)直属初中招生区域内户籍的学生
在2022年8月31日前在直属初中招生区域内注册户籍和登记房产,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向施教区对应的初中申请入学。
1.学生户籍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限住宅性质,下同)、实际居住地三者相符,或户籍只与父母一方在一起,且与父母房产一致并长期实际居住的,按所属施教区对应初中入学。
2.学生户籍在直属初中招生区域内,但户籍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不在一处的,到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所在地所属施教区对应初中入学。
3.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直属初中招生区域内持有多套独立房产的,到父母现实际居住地所属施教区对应初中入学。
4.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直属初中招生区域内无独立房产,有共有房产(共有房产仅指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父母与孩子的共有房产,下同)的,可以到共有房产所属施教区对应初中入学;有多套共有房产的,按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产权占比最高的房产所属施教区对应初中入学。
5.使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入学的,应同时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学生父母双方在直属初中招生区域内确无独立房产和共有房产的;二是父母婚后、孩子出生后的户口一直都与老人在同一户籍上,且从未迁动过;三是父母、孩子与老人实际常住在一起。经房产信息核查,确无独立房产和共有房产,由学校核实后,到施教区对应初中入学。
6.澄江街道内因城市改造和建设而动迁的居民子女,已分配或购买新房入住的,按现居住地所属施教区入学;拆迁后尚未安置处在过渡期的,提供相关证明,可按原居住地或即将安置地所属的施教区入学。其中,江苏省南菁高级中学实验学校和江阴初级中学施教区内的拆迁安置房的产权证在入学当年6月30日前取得的,可以安排到上述2所初中就读,在入学当年6月30日后取得产权证的,按原居住地所属施教区入学。
7.学生户籍在直属初中招生区域内,父母离异的,按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的房产所属施教区对应初中入学。
8.学生户籍在直属初中招生区域内,长期租住在城区,持房屋租赁合同的,经房产信息核查,确无房产,由市教育局根据学校办学能力和学位空余情况,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新生户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房产或户籍在2022年8月31日后、2023年6月30日前登记注册的,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二)非直属初中招生区域内户籍的学生
非直属初中招生区域内户籍包括:江阴本地非直属初中招生区域内户籍,非江阴户籍。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直属初中招生区域内有房产。
江阴本地非直属初中招生区域内户籍的学生,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申请就读直属初中:2023年江阴市小学毕业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直属初中招生区域内有独立房产,并实际居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直属初中招生区域内工作;非江阴户籍新市民还需满足取得《江苏省居住证》连续满6个月(入学当年6月30日前)。
符合上述入学条件的初中新生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入学,如果调配至江阴市要塞中学及江阴市天华艺术学校(公办班),在中考招生中可以享受江苏省南菁高级中学和江苏省江阴高级中学的分配指标;如果调配至江阴市要塞中学及江阴市天华艺术学校以外的城区初中,则该类学生在中考招生中不享受江苏省南菁高级中学和江苏省江阴高级中学的分配指标。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直属初中招生区域内没有房产的新市民子女。
租赁房新市民子女申请就读直属初中,需符合以下条件:2023年城区小学毕业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江阴城区有固定的住所,取得《江苏省居住证》连续满6个月;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澄江街道有稳定的工作,与用工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按规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9个月及以上(入学当年6月30日前);新市民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
符合上述条件的新市民子女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到江阴市要塞中学、江阴市天华艺术学校(公办班)等学校就读。此类学生在中考招生中可以享受江苏省南菁高级中学和江苏省江阴高级中学的分配指标。
(三)几个特殊区域的新生入学
1.夏港街道普惠、夏东、葫桥、普惠苑等4个村(社区)区域内学生,在本市小学毕业或在外地就读的本区域户籍小学毕业生,按如下政策入学:
(1)户籍注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登记均在2022年8月31日前的学生,可以到江阴实验中学入学。
(2)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上述区域内有房产,户籍不在澄江街道和该区域的学生、户籍或房产登记注册时间在2022年8月31日后的学生,到江阴市夏港中学入学。
(3)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金江花苑有房产,户籍地址在普惠、夏东、葫桥、普惠苑内或从上述区域迁移到金江花苑的,并在2022年8月31日前注册户籍和登记房产的学生,可以到江阴实验中学入学。
(4)租住在上述区域内的新市民子女,应由缴纳社保所在镇(街道)接收。如果在澄江街道缴纳社保的,原则上由市教育局协调安排入学。
2.锡澄高速公路以东、长江以南,东外环路以西、东横河以北区域内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房产的,在本市小学毕业或在外地就读的本区域户籍小学毕业生,按如下政策入学:
(1)新生户籍(户籍在2023年6月30日前迁入)在直属初中招生区域内的学生,可在江阴市滨江科技城中学和江阴市第一初级中学选择一所学校就读。
(2)非直属初中招生区域内户籍的学生,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房产,租住在上述区域内的新市民子女,原则上由缴纳社保所在镇(街道)接收。如果在澄江街道缴纳社保的,原则上由市教育局协调安排入学。
3.东外环路以东、长江以南,白屈港以西、东横河以北区域内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房产的,在本市小学毕业或在外地就读的本区域户籍小学毕业生,按如下政策入学:
(1)新生户籍(户籍在2023年6月30日前迁入)在直属初中招生区域内的学生,可在江阴市滨江科技城中学和江阴市长山中学选择一所学校就读。
(2)非直属初中招生区域内户籍的学生,由高新区协调安排入学。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房产,租住在上述区域内的新市民子女,原则上由缴纳社保所在镇(街道)接收。如果在澄江街道缴纳社保的,原则上由市教育局协调安排入学。
(四)政策性安置入学说明
现役军人子女、当年军转干部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支援边疆建设干部职工子女、港澳台商子女、外籍人员子女、市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以及城市重点工程项目的被拆迁户等子女入学,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三、入学登记及录取办法
1.入学信息登记。学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通过“最江阴APP”“新生入学预登记系统”完成新生入学的预登记工作。
2.入学现场审核。市教育局审核信息后,将名单发到各直属初中,各直属初中组织现场验证工作并发放录取通知书(现场审核时间由各初中确定),对复核出的非本校施教区学生,退回应属施教区学校就读。
四、其他
1.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江阴市要塞中学、江阴市天华艺术学校的学生,在中考招生中可以享受学校的江苏省南菁高级中学、江苏省江阴高级中学等热点高中分配指标。其他直属初中的择校生、借读生、非城区户籍的学生、初中三年内有学籍转移的学生均不能在中考招生中享受学校的江苏省南菁高级中学、江苏省江阴高级中学等热点高中分配指标(特殊政策除外)。
2.实行分配生资格年审制度。对按施教区正常入学的学生,经年审,入住未满三年、中考报名时监护人不动产权证(房产证)不在该校施教区内的(因城市需要而动迁的除外),学生在直属初中招收区域内户籍注册时间在入学当年6月30日以后的,在中考中招中不得享受江苏省南菁高级中学、江苏省江阴高级中学的分配指标。
3.特别提醒。近年来,城区初中入学人数快速增加,教育资源日趋紧张,为便于提前调研、合理规划,根据《关于调整江阴市城区幼儿园和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政策的意见》(澄教发〔2019〕113号)精神,新生户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房产在入学前一年8月31日后登记注册的学生,不再协调安排至学位紧张的热点学校就读;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房产在直属初中招生区域内,但户口不在该区域的学生,也不再协调安排至学位紧张的热点学校就读。请广大家长提前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