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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1日临沧疫情防控提醒(8月31日临沧疫情防控提醒内容)

时间:2022-11-24人气:作者: 佚名

8月31日临沧疫情防控提醒(8月31日临沧疫情防控提醒内容)

  临沧市疾控中心紧急提醒:有四川省旅居史的来(返)临人员请立即主动报备

  为有效降低疫情输入风险,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省、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要求,临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特紧急提醒如下:

  一、立即主动报备

  近7天内有四川省旅居史的来(返)临人员,要主动向目的地社区(村)、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备,配合落实我市核酸检测、隔离观察、健康监测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二、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1.自8月30日起,对四川来(返)临人员,实行“3+4”(3天集中隔离、4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

  2.对近7天(8月23日至29日)有四川旅居史的来(返)临人员,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

  3. 对其他无本土疫情的低风险地区来(返)临人员,入临后3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

  三、合理调整外出计划

  近期有外出计划的,应避免前往有本土疫情的地区。出行前密切关注目的地疫情风险等级变化和阳性感染者轨迹等情况,到达后主动配合落实当地疫情防控措施。出行途中务必做好个人防护。

  四、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1.继续自觉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少聚集、少聚会、少聚餐,定期进行核酸采样检测,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2. 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密切关注自身和家人的健康状况,当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腹泻、味觉异常、嗅觉异常等症状时,请务必规范佩戴口罩,及时前往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并主动告知旅居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3.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更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请符合接种条件的市民(特别是60岁以上人员),尽早主动完成新冠病毒疫苗的全程接种,共筑免疫屏障。

  市、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电话

  临 沧 市:0883—2129366

  临 翔 区:0883—2133886

  凤 庆 县:0883—4214808

  云 县:0883—8898086

  永 德 县:0883—5211867

  镇 康 县:0883—6634120

  双江自治县:0883—7622274

  耿马自治县:0883—6520772

  沧源自治县:0883—7128708

标签: 疫情  防控  临沧市  措施  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