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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新民城管表示已获瓜农谅解 新民市城管局电话

时间:2023-07-25人气:作者: 佚名

沈阳新民城管表示已获瓜农谅解 新民市城管局电话

(原标题:沈阳新民城管表示已获瓜农谅解)

央广网沈阳7月22日消息 近日,沈阳新民市一香瓜种植户遭遇的“自家土地上挂条幅被城管队员以‘种地不能打广告’为由拆下”一事引发网络关注。

7月22日,记者联系到事件当事人刘先生。他表示,条幅被城管拆下确有其事,但没想到自己发的视频在网上引发这么大的关注。刘先生表示,这一茬香瓜销售已近尾声,自己不愿再多谈论此事。

记者通过刘先生的视频账号看到,刘先生去年也种植了大片香瓜,当时在瓜地边缘也插了一排路旗。

对于拆除瓜地条幅一事,沈阳新民市行政执法局于7月22日上午作出回应。该局在一则“情况说明”中表示:7月19日,我局在例行巡查中发现,辽滨街道林里公园附近有瓜农在路旁私自设立违规道旗广告和条幅广告。在沟通拆除过程中,执法队员与瓜农发生言语冲突。

事件发生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与瓜农取得联系,取得当事人谅解。同时,我局与辽滨街道协调相关单位,连夜解决卖瓜难题。我局对涉事队员执法当中文明程度不高的问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组织全局人员进行相关的教育培训,提升文明执法水平。在以后工作中,我们将以此为鉴、汲取教训,温情执法、文明执法,诚恳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沈阳新民城管表示已获瓜农谅解

沈阳新民市行政执法局“情况说明”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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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瓜田里拉横幅打广告,合不合法得有个说法


网友挂在自家林地里的香瓜广告横幅。图/社交媒体平台截图

种地不能打广告?近日,有网友称,在自家土地上挂的香瓜广告条幅被城管队员拆下收走。此事随即引发网络热议。

据华商报大风新闻报道,当事人刘先生介绍,此事发生于7月19日上午9时许,事发地点位于沈阳市新民市新民南郊小学以南400米处。城管执法人员来到他承包的香瓜地,说挂横幅、打广告不合法,“二话不说就把我的广告旗、条幅给撕了。”

7月21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致电新民市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局,但电话始终未接通。记者随后致电沈阳市城管局,但工作人员表示不接受采访。

在网传视频中也可以看到,一名坐在印有“城管执法”车辆驾驶座、身着城管制服的工作人员,面对刘先生“自己家的地为啥不能挂条幅”的疑问,先是问“树林子是你家地啊?”而后又说“买地送广告啊?”

种地不能打广告?此事若发生在城市中,城管针对乱插广告旗、挂条幅的行为进行执法管理,算是尽责之举。而据报道,事发地点附近是大片土地,无城市建筑,只是附近50米处去年修建了一座公园。也就是说,这次城管是在田间地头“执法”。


事发地点。图/社交媒体平台截图

城管,顾名思义,其职责是治理和维护城市秩序,其存在的价值落点还是让城市更美好,让居于其间的人生活更舒心。近年来,城管与流动商贩的矛盾依旧不时曝出,具体到每个案例,或都有对错之分,但整体而言,还是城管在履职过程中遇到的“怎么管”的问题。

而这次城管到人家田间地头,直接拔掉广告旗、扯掉横幅,却遭到了“该不该管”的质疑。且不论其执法程序是否合规,有无遵循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填写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等必要程序,其执法本身或许还存在权力越界问题。


城管执法人员从林地间收走了广告旗等。图/社交媒体平台截图

“城管怎么去管农田了?”这是公众的疑问,也是在此次执法中,就相关主体是否具备执法“资质”需要接受的舆论审视。毕竟,农民在自家田地里,为销售自家农产品,拉横幅打广告,于公众朴素认知而言,既不妨碍城市形象,也不影响交通秩序,于公无害,却是打开自家农产品销路的一个办法。

如果此次执法果真于法有据,城管也不妨大大方方亮出来,因为城管就是要“贯彻实施国家及本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当地若明确有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公开说明,对公众也是一次普法。

一般而言,城市对户外广告都有相应的设置规定和审批程序,《沈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就提到,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道路和公共场地借助护栏、电杆悬挂物品。而在新民市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局的职责中,也有“负责行使城镇规划和村镇建设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拆除不符合城乡规划的违法建筑物或者设施”的表述。

此次曝出的城管执法问题,是否与此类规定相关,而具体到这起案例又是否适用,仍需要有详细的解释说明,才能给公众一个交代。

眼下,时令瓜果陆续成熟,积极创造条件,让农民把农田里的收获尽快找到市场化的销售渠道,早点卖出去,关系到他们一年的收成。这不仅是主管部门应该操心的事,而且理应成为政府职能部门合力而为的民生实事。

由此而言,对农民自行拓展农产品销路的一些“创举”,不妨多点执法“容忍度”,在自由裁量范围内,在法律法规尚未界定的模糊地带,多为农产品销售提供便利,也是“执法为民”的彰显。

撰稿 / 新京报评论员 迟道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