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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车未过户撞伤人由谁支付赔偿损失 卖车未过户出现事故谁负责任

时间:2023-07-04人气:作者: 佚名

卖车未过户撞伤人由谁支付赔偿损失 卖车未过户出现事故谁负责任

卖车未过户撞伤人由谁支付赔偿损失

车主卖车后没过户,购车人骑该车撞伤人,损失该由谁担责?近日,山东临沭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依法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原告董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经济损失共计11058元;被告戴某(肇事车受让人)赔偿原告董某500元法医鉴定费的30%即150元、负担200元诉讼费中的15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去年9月16日下午,董某驾摩托车沿公路行驶至一路口转弯时,与戴某驾驶的摩托车相撞,2人均受伤,2车不同程度损坏。事后,经交警部门认定,原告董某、被告戴某各负事故主、次要责任。去年12月,原告董某将肇事车登记所有人付某、使用人戴某及付某为该车投保的保险公司一并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其经济损失1.6万元。

被告戴某、付某对原告提供的证据均无异议,但辩称付某的车确已卖给戴某,应由戴某赔偿。

被告保险公司辩称:因涉案车辆驾驶员实施了无证驾驶行为,依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公司不予赔偿;法医鉴定费不属于保险公司赔偿内容。

法院审理后认为,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损失。被告戴某驾驶的摩托车与原告驾驶的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原告受伤,被告戴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因被告付某在被告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应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对原告的损失先予赔偿,不足部分由车主赔偿,因肇事摩托车已由付某卖给了戴某,全部责任应有被告戴某承担。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条“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之规定,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卖方车辆如何过户

时下,如果您是一位关注互联网的人,那么相信互联网当中漫天的二手车网站和新车网站您一定不会陌生,像毛豆新车网,瓜子二手车直卖网,这一类的网站可以说现如今流量都很多,那么对于卖方来说,车辆过户现如今越来越方便,今天这篇文章主要为大家解决的就是卖...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卖方车辆如何过户的知识,跟着小编一起看看吧。

1、车主身份证:

出示车主身份证,用以证明车主的合法公民身份。

2、车辆行驶证:

车辆行驶证是准予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法定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规定,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因此,车辆行驶证是车辆过户手续中必不可少的重要手续,因为如果缺了它,你过户到的车辆是不能到道路上行驶的,这就相当于你买了个大玩具,而不是可以开出门的车。

3、购车原始发票或过户票:

很多人在网上发帖子求问,购车原始发票丢了怎么办?还能办理过户吗?小编在这里明确告诉大家,按照规定丢失机动车发票后,是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的,而且重新补开机动车售票发票的程序很麻烦,所以广大车主在购买新车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开具发票并妥善保存哦。

4、如果卖方是单位的话还需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公章。

在此需要提防的是不法分子没有经过单位允许而私自出售公家车辆,造成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终上所述,为了保障我们未来能够将自己的二手车销售出去,在购车的时候一定要保留所有的单据和发票,当然还有相对应的保险单据,这样我们无论遇到什么样的卖车流程都不用担心,因为我们手续全,车又是正规提取的,所以还有什么可担心的呢?

如今是一个法制的社会,很多与生活息息相关的事情都离不开法律,所以我们对一些平常的法律知识应该有所认识。法律的存在可以帮助我们更好的应对身边的一些事情,如果你还有一些其他的想了解的知识,欢迎来找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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