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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区新就业的员工领取租房补贴有什么条件

时间:2023-11-10人气:作者: 佚名

东营区新就业的员工领取租房补贴有什么条件

  一、城镇新就业无房职工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持东营区城镇户籍,且工作地在东营区城镇。

  2.持有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证书,自毕业之日起截至申报之日不满5年。

  3.截至申报之日,在我市正常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4.家庭成员在东营市中心城区(东营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无私有房产或家庭成员人均房产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且房屋建筑面积不大于60平方米。

  5.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不高于东营区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0%。

  6.申请住房租赁补贴租房应实际租住房屋并办理租赁备案。

  7.按照规定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注意:城镇新就业无房职工毕业5年内累计保障期限不超过36个月。超过保障期限仍符合其他保障对象条件的,原申请人应在保障期限到期前3个月提出变更保障类别申请。

  二、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发放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2021年1月1日后在我市首次就业并办理就业登记(胜利油田等无需提供就业登记证明)。

  2.申请人在我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和缴存住房公积金。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东营市中心城(东营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无私有住房。

  4.申请时向租房地所在镇街道提出申请,应实际租住房屋并办理租赁备案。

  5.按照规定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注意:城镇新就业无房职工阶段性补贴累计发放期限不超过36个月,新就业无房职工在我市内其他辖区享受过阶段性补贴后转至我辖区的发放期限累计计算。

  ☛来源:东营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