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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市孟庄镇发布房产契税缴纳补贴办法

时间:2023-03-28人气:作者: 未知

新郑市孟庄镇发布房产契税缴纳补贴办法

  为响应国家“服务于民,让利于民”号召,为进一步激发市场经济活力,促进经济增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有关规定,现就商品住房、商业用房契税缴纳补贴办法通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新郑市孟庄镇辖区内购买商品住房及商业用房(不含二手房)但尚未缴纳契税的房屋所有权人。

  二、补贴方式和标准

  契税补贴采取“先征后奖”的方式,每套符合条件的房屋只能享受一次补贴。具体标准如下:

  自2023年3月27日至2023年4月25日(含当日)缴纳契税、并按时申报补贴的,商品住房按照所缴纳契税总额的40%给予补贴、商业用房按照所缴纳契税总额的50%给予补贴。

  在2023年4月26日至2023年5月20日(含本日)缴纳契税、并按时申报补贴的,商品住房按照所缴纳契税总额的30%给予补贴、商业用房按照所缴纳契税总额的40%给予补贴。

  在2023年5月21日(含本日)后缴纳契税的,不再享受本次补贴政策(以完税凭证所载入库日期为准)。

  三、契税缴纳办理方式

  (一)网上办理(通告最后附相关教程及APP二维码):

  1、郑好办APP税务一件事专区已开通增量房契税申报功能,具体操作流程请扫描本通告所附二维码获取查看。(最方便快捷,不受时间地点限制,不需要留存资料)

  2、河南省电子税务局开通契税申报功能,购房人以自然人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具体操作流程请扫描本通告所附二维码获取查看。(较方便快捷,需要上网电脑,需要本人注册)

  (二)现场办理

  因其他原因无法通过网上办理的,购房者本人可携带资料前往以下地点办理:

  地点1:新郑市政务服务中心税务大厅

  地址:新郑新区中兴路与文化路交叉口东北角

  咨询电话:0371-62595500、0371-85012366

  地点2:新郑产业新城服务中心综合办公楼(新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产业新城分中心)

  地址:新郑市045乡道中华路西不动产中心。

  咨询电话:0371-56921640、0371-56921641

  由现场工作人员协助购房者使用本人手机登录郑好办APP或计算机登录电子税务局办理

  (三) 所需资料

  未婚个人购买房产:购买人身份证、购房发票、购房合同、户口本。

  离异人购买房产:身份证、购房发票,购房合同、户口本(本人及负责抚养的未成年子女的户口本)、离婚证或者法院判决书。

  丧偶购买房产:身份证、购房发票,购房合同、户口本(本人及负责抚养的未成年子女的户口本)、结婚证、配偶的注销证明(若户口本上已显示丧偶,结婚证及配偶的注销证明可不提供)

  企业购买房产:1、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代办人身份证(需复印加盖公司公章);4、购房合同(复印封面,和有备案信息签章页,且加盖公章);5、购房发票(需复印加盖公章);6、公司的基本开户信息。

  四、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是否办理请关注各办理网点通告或者来电咨询。

  五、契税补贴办理方式

  (一)申请人缴纳契税后,携带本人身份证、企业购房提供营业执照、银行卡(企业提供对公银行账户,个人银行账户无效)、契税发票、房屋购买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等资科到新郑农商银行(孟庄支行)内契税征收补贴便民服务点进行审核、登记并提交复印件。

  申报办理地址:新郑农商银行(孟庄支行)(孟祥路与107连接线交叉口向西50米路南)

  (二)申报时间及发放补贴时间

  接收到纳税人提交的补贴信息后,我镇将安排补贴款兑付,5月1日前提交补贴资料的,我镇将于5月30日前集中拨作补贴款,5月30日之前提交补贴资料的,将于6月30日前将补贴资金转入申请人提供的银行卡账户。各申请人请于契税缴纳后尽快登记办理补贴手续,本次契税补贴接收资料办理最晚截止于2023年6月1日,逾期将不再受理发放补贴申请。

  六、本通告政策解读权归新郑市孟庄镇人民政府所有

  政策咨询电话:0371-62612209 0371-62466081

  新郑市孟庄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7日

  契税缴纳网上办理流程

  

标签: 契税  新郑市  户口本  新郑  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