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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生育保险待遇办理(宜昌生育保险实施细则)

时间:2023-11-24人气:作者: 佚名

宜昌生育保险待遇办理(宜昌生育保险实施细则)

  生育保险待遇经办流程

  1.在本统筹区内定点医院住院生育或门诊计划生育手术的,在医院直接结算生育医疗费用,次月的15日医院发起月结算申请后,医保经办机构从系统提取生育人员的相关信息并核算生育津贴。

  2.在异地生育住院、门诊计划生育手术的,先全额结算医疗费用后回参保地医保中心报销,生育津贴直接核算。

  3.在职男职工未就业配偶住院生育或门诊计划生育手术的需做生育备案方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怎么样才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单位参保人员在本统筹区连续正常缴费到账满6个月的次月起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未参保或发生生育医疗费用时连续缴费未满6个月的人员,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2.本统筹区内(宜昌市各县市区互认缴费记录)变更工作单位的,新单位在3个月内为其接续缴费的,其补缴月份累计计算连续缴费时间;超过3个月接续的,从接续缴费的月份开始,重新计算连续缴费时间,第七个月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