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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指南(泰州社保转移)

时间:2022-12-07人气:作者: 佚名

泰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指南(泰州社保转移)

  养老保险转移条件:

  01、转入条件

  符合以下两种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入:

  ①没有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依法在泰州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②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确定为泰州市的。

  提醒:在跨省转移接续时,临时基本养老保险账户人员(在泰州市首次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时,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的外省户籍人员),不可办理转入手续。

  02、转出条件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出条件以异地(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为准,如果已经打印参保缴费凭证或者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等平台提交转移申请,并且异地(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发送同意接收联系函的,均可办理转出。

  转移办理流程:

  01线下办理

  直接到新参保地(转入地)申请办理。如转入到泰州姜堰区,可到泰州姜堰区社保中心办理。

  02线上办理

  ①“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注册登陆→点击“关系转移”→点击“社保转移申请”。

  ②“江苏智慧人社”APP:注册登陆→点击右下角“我的”→选择“电子社保卡”→点击“社保转移网上申请”→点击“我要申请”。

  ③“支付宝”APP:市民中心→点击“社保”(若尚未有电子社保卡,先在该界面认证并领取)→选择“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

  ④“微信”APP:选择“支付”→城市服务→点击“电子社保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选择“卡面服务”→点击“社保转移网上申请”→点击“我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