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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绍兴诸暨市第二批高层次人才招聘简章

时间:2023-06-12人气:作者: 佚名

2023年绍兴诸暨市第二批高层次人才招聘简章

  2023年绍兴诸暨市第二批高层次人才招聘如下:

  一、招聘岗位

  我市部分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23名博士研究生。具体招聘单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诸暨市第二批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6月9日以后出生),特别紧缺的岗位可以放宽到40周岁(1982年6月9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四)具备本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述人员中属2023年国内应届毕业生的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往届毕业生须于报名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于2023年9月30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此次招聘采取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谈、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20日。应聘人员将所需材料以PDF格式打包发送到zjgaocj@163.com,PDF文件及邮件均命名为:姓名+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必须如实、全面、详细填写相关内容,并注意核实邮件是否成功发送。招聘专业参考《2023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研究生)》(附件3)。

  应聘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

  《2023年诸暨市第二批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WORD和PDF(手写签名)格式文件各一份、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年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高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提供相关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3年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中共党员、学生干部、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论文发表、科研成果等其他材料扫描件。

  (二)现场报名

  我市计划6月下旬在南京开展人才周活动,期间接受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携带报名资料原件和复印件直接到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三)资格初审及量化评价

  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结合毕业院校、获得荣誉、政治面貌、学生干部、科研成果等情况进行量化评价,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凡与招聘公告条件不一致或提供虚假资料的,取消应聘资格。初审情况及是否入围复审人员名单将通过电子邮箱及电话通知,请各应聘人员保持报名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

  (四)资格复审及面谈

  入围资格复审人员需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与招聘人数原则上要达到3:1(如不足3:1,由招聘单位研究可适当降低招聘比例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岗位取消的应聘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参加面谈,面谈主要围绕政治素养、专业水平、能力特质、岗位适配等方面开展。面谈满分为100分,面谈成绩75分以下的不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复审及面谈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根据面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相关规定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进行考察。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因在体检、考察中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由招聘机关讨论决定是否在该岗位面谈合格人员中进行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诸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或发现聘用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应岗位不再递补。

  四、其他规定

  (一)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因提供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凡因弄虚作假获取报考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聘用人员除按规定享受所在单位正常工资福利待遇外,还可享受我市有关人才政策:人才公寓;来诸工作后给予4000元/月,连续补贴3年的安家补贴;50万元购房补贴;子女可享受“教育绿卡”。

  (三)招聘相关信息在诸暨市政府门户网站(www.zhuji.gov.cn)上发布,请应聘人员自行留意,并保持通讯畅通,以免错过重要信息。

  (四)未尽事宜请咨询中共诸暨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科(0575-87106505)、诸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综合管理科(0575-88795069),咨询时间为工作时间。

  附件

  2023年诸暨市第二批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计划表

  备注:岗位专业参考《2023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研究生)》(附件3)

  2023年诸暨市第二批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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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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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诸暨市  人员  资格  岗位  学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