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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虹桥第二小学2021年一年级新生招生公告

时间:2024-02-24人气:作者: 佚名

南通市虹桥第二小学2021年一年级新生招生公告

  根据《2021年崇川区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精神,南通市虹桥第二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即将进行,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生时间

  网上信息填报时间:2021年6月15日(周二)至2021年6月25日(周五)

  二、现场报名时间:

  施教区内学生报名时间

  2021年7月4日(周日)至2021年7月5日(周一):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

  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报名时间:

  2021年7月7日(周三)至2021年7月8日(周四):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

  三、招生对象

  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之间出生、实际居住在本校施教区内的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四、招生范围

  虹桥新村惠虹路以东—青年西路以南—姚港河以西—虹桥路以北;体育馆路以东—战胜河以南—气象局路以西—青年西路以北。

  五、招生方法

  (一)本施教区范围内适龄儿童

  由法定监护人携带有效证件:①户口簿、②法定监护人住宅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③有效健康卡(预防接种证)等原件(另附复印件一套)前来我校办理入学手续。

  入学合法固定住所依照以下原则确认:

  (1)以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的住宅房屋完全产权证为依据。

  (2)法定监护人确无住房或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有住房,要求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宅房屋产权证(公租房屋使用证)入学的,必须父母至少一方及适龄儿童的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上,且户籍地址应与上述住宅房屋产权证地址一致,其法定监护人双方还必须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含崇川区、开发区)。

  (3)居住公租房的无房户,入学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须同在公租房内,并提供公租房使用权证、户口簿、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法定监护人双方无房证明(含崇川区、开发区)以及一年以上的水电发票。

  (4)崇川区户籍的无房户,由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5)属房屋拆迁者,按安置地安排入学,一年内也可凭加盖街道公章的拆迁协议按原址安排入学。

  (6)自由的合法自建房,提供建房报告等凭证材料和一年以上的水电发票。

  (7)期房(尚未领取住宅房屋产权证)不作为入学依据。

  (8)入学户口及住址在审核确认后要求调整的,不予受理。

  (二)流动人口适龄儿童

  凡具备“稳定住所、稳定就业和稳定收入”三项必备条件且居住证地址为我校施教区内的随迁子女,由其法定监护人,同时持以下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到学校进行申请登记:

  (1)户口簿。

  (2)法定监护人持崇川区范围内《居住证》。

  (3)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法定监护人的工商营业执照)。

  ( 4)法定监护人在本地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缴费清单可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www.nthrss.cn/ntmh/网上办事大厅查询打印)。

  (5)有效健康卡(预防接种证)。

  (6)父母双方还必须提供崇川区、开发区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

  六、说明

  (1)持房产证入学的,由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住宅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有效健康卡(预防接种证)等原件(另附复印件一套)按《招生公告》要求进行网上信息填报和现场报名。

  (2)从6月15日起,截止到6月25日,根据《招生公告》提供的二维码进行网络信息填报,或在招生报名日现场报名。根据崇川区教体局要求,报名时相关材料复印件留校存档不退换。

  (3)现场确认时,需随身携带一只口罩,出示《新生入学报名表》、本人有效期内的苏康码(绿码)、14天内行程记录,并经现场体温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校园。

  (4)崇川区户籍的无房户,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5)若我校学额已报满,则上述随迁子女到周边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登记报名。

  (6)凡符合入学条件的一年级适龄儿童监护人,请携有关原件、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我校办理入学报名手续。

  (7)相关入学材料应当真实有效,监护人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本校招生咨询电话

  83510499 83509036

  【拓展】

  

标签: 监护人  产权证  户籍  房屋  户口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