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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平江启明中学秋季招生方案(平江启明中学招生报名系统)

时间:2024-10-04人气:作者: 未知

2024平江启明中学秋季招生方案(平江启明中学招生报名系统)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2024年秋季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我校成立相关组织机构:

  组 长:喻克松

  副组长:陈英奇、李亚军、胡鹏、周洲

  成 员:余辉煌、胡汪杰、李佳美、匡强、曾峰、许娟、李注海、陈杰、汤丹、柳韧韧、何卿、黄轶群、黄卓舞、赵林层、艾高辉、陈炯章、朱莎莎、王潺、朱海东、孙荣、以及教导处、政教处、年级组所有成员

  招生办公室设中、小学部教导处,由各教导处具体负责招生工作。

  二、招生计划

  一年级:计划开设6个班,标准班额45人,共270人

  七年级:计划开设20个班,标准班额50人,共1000人(其中本校小学部直升328人,城北学校西校区(原城北学校)直升491人,汉昌学校直升223人,共1042人。

  其余年级无富余学位,原则上不接受转学插班生,在坚持不新增大班额的前提下,遵守上级对城区居民子女的相对就近和统筹调剂的办法。

  三、招生原则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规范落实招生政策,规范招生操作流程,严肃招生工作纪律的要求。

  2、严格执行入学年龄规定,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以出生证或户口薄上的出生日期为准);初中七年级为小六应届毕业生。

  3、严格执行就近划片招生政策。

  小学部招生范围:原西街居委会除城北范围外(即浅水湾小区、金蓝湾小区、水岸花都、月池塘社区、启明社区)、城西村、城新村、城坪村、澄潭村、驷马村。

  初中部招生范围:城北学校西校区(原城北学校)、汉昌学校、启明中学小学部三校的招生范围。与去年比较增加了三犊源众欣安居小区,减少了碧潭路以北新城区范围。具体招生范围见附件1。

  4、坚持有序录取机制。入学申报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的,学校全部录取;超过招生计划的按照后文明确的规则录取或调剂就读。

  四、招生对象、所需资料及招生操作流程

  (一)“小升初”实施对口直升入学政策,统招统录。由县招生办公室统一将城北学校西校区(原城北学校)、汉昌学校、启明小学部所有毕业生录取为我校初中部七年级新生,其中房产或户籍在新城区范围内的学生可通过“转学插班入学报名”通道申请到新城区对应初中校就近入读。我校现无富余学位,是否能接收转学插班生需视城区居民子女转出情况而定。

  (二)小一新生招生工作

  1.城区居民子女

  一类招生对象:城区居民子女Ⅰ(即“有房”或“有户”家庭子女,其中“房”包括商品房、自建房、公共租赁住房三类,不包括“小产权房”。)

  所需资料:

  (1)“有房”(即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在学校招生范围内):须提供父母不动产证、房产证(公共租赁住房提供小区、楼栋、单元、户号信息)、学生户口本、父母户口本和父母身份证(正反面)。适龄儿童要与父亲或母亲为户籍登记同户人员,不为同户人员的需提供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以证明直系亲属关系,后同。

  (2)“有户”(即适龄儿童本人户口在学校招生范围内):须提供学生户口本、父母户口本、父母身份证(正反面)。

  (3)上述资料时效为2024年6月30日前。(2024年户籍清理工作过程中,适龄儿童及其户口簿同户人员登记的户籍信息,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的历史记录由公安部门出具证明可作为适龄儿童就近入学依据)

  二类招生对象:城区居民子女Ⅱ(即“小产权房”家庭子女)

  所需资料:

  小产权房:住户房产在我校招生范围内,须提供户口本、房产具体位置、购房协议、购房款银行流水证明(有效期截止至2024年6月30日)等相关证明材料。小产权房六年内只为同一户主提供学位。

  当我校学位紧张不能同时满足以上两类招生对象学位的情况下,优先满足一类招生对象学位,二类招生对象学位通过调剂或微机摇号安排到相对就近且有富余学位的学校。

  2.城区居民子女(即一、二类招生对象)招生流程:

  (1)网上申报

  时间安排:7月10日至7月14日

  在招生平台(网址:http://zsbm.pingjiang.gov.cn)上通过“城区居民子女”通道,按对应类别申报学校,并上传相对应的资料(一名学生在同一时段只能申报一所公办学校)。学校在网上申报截止后进行审核,汇总符合招生范围的招生对象,报学区汇总并分类登记造册,再由学区统一报教育局基础教育办。

  (2)审核

  时间安排:7月17日至7月28日

  基础教育办将名册按类别发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安局、住建局、汉昌街道、天岳街道等单位审核。

  (3)公示、录取

  时间安排:7月31日至8月2日

  联审通过名单报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后,由学校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录取。没有了富余学位,学校关闭网上申报通道,尚有富余学位,学校在网上公示并接受随迁子女申报。

  3.随迁子女

  三类招生对象:随迁子女(即进城经商或务工子女)

  所需资料:

  (1)进城经商子女:适龄儿童须提供本人和父母户口本、居住(租房)证明(2024年2月1日前)、父母经商的工商许可证(2024年2月1日前)等相关证明。

  (2)进城务工子女:适龄儿童须提供本人和父母户口本、居住(租房)证明(2024年2月1日前)、父母就业的社会保险或企业工资流水(2024年2-7月连续6个月)相关证明。

  4.随迁子女招生流程:

  (1)网上申报

  时间安排:8月14日至8月18日

  在招生平台(网址:http://zsbm.pingjiang.gov.cn)上通过“随迁子女”通道,按对应类别申报学校,并上传相对应的资料(一名学生在同一时段只能申报一所公办学校)。学校在网上申报截止后进行审核,汇总符合招生范围的招生对象,报学区汇总并分类登记造册,再由学区统一报教育局基础教育办。

  (2)审核

  时间安排:8月21日至8月25日

  基础教育办将名册按类别发市场监督局、人社局、汉昌街道、天岳街道等单位审核。

  (3)公示、录取

  时间安排:8月28日至8月29日

  联审通过名单报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后,由学校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录取。如申报人数超出学校学位供给数,实施摇号或由学区调剂到有富余学位的学校。

  (三)转学插班学生

  1.城区居民子女:按照相对就近和统筹协调的原则,在坚持不新增大班额的前提下,统筹调剂到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2.随迁子女(进城经商/务工子女):在我校无法满足学位的前提下,不接受该类转学插班生。学位如有富余将开通申报,如可接受转学插班学位数不小于随迁子女类别的转学插班数,该类学生全部接收;如可接受转学插班学位数小于随迁子女类别的转学插班数,则实施摇号制度。

  3.转学插班生入学流程参照小一新生招生流程进行。即二年级至九年级转学插班生通过“转学插班入学报名”通道报名,根据《平江县2024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秋季招生工作方案》(平教发〔2024〕11号)文件中关于招生区域的划定,原则上我校七年级不接收城区学校的转学插班生。

  转学插班生属于“城区居民子女”:7月10日至7月14日在招生平台(网址:http://zsbm.pingjiang.gov.cn)上通过“转学插班入学报名”通道中的“城区居民子女”类别进行申报,并上传相对应的资料(一名学生在同一时段只能申报一所公办学校)。学校在网上申报截止后进行审核,汇总符合招生范围的招生对象,报学区汇总并分类登记造册,再由学区统一报教育局基础教育办。

  转学插班生属于“随迁子女”:8月14日至8月18日在招生平台(网址:http://zsbm.pingjiang.gov.cn)上通过“转学插班入学报名”通道中的“随迁子女”类别进行申报,并上传相对应的资料(一名学生在同一时段只能申报一所公办学校)。学校在网上申报截止后进行审核,汇总符合招生范围的招生对象,报学区汇总并分类登记造册,再由学区统一报教育局基础教育办。

  转学插班生的申报、审核、公示、录取时间与小一新生招生时间同步。

  五、报到入学

  1.小一、七年级采取先报到后阳光均衡分班的方式

  2.对口直升七年级的学生持入学录取通知书按要求采集好相关信息于8月30日上午8:30-11:30按原小学毕业学校和班级到初中部指定地点报到。公示录取的插班生需先办理转学手续,报到要求及时间另行公布。

  3.一年级新生凭启明中学公众号公示的录取名单,并带上《平江县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情况查验审核证明》于8月30日上午8:30-11:30按原就读幼儿园到小学部指定地点报到。插班生凭启明中学学校公众号公示的录取名单,并带上《平江县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情况查验审核证明》于8月30日下午3:00-5:00到小学部指定地点报到。

  五、咨询电话

  为方便家长了解情况,学校设有咨询电话。若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拨打以下电话咨询:

  小学部 周老师:13874048458

  朱老师:17680160295

  初中部 胡老师:18390068112

  汤老师:15274000649

标签: 学校  子女  学位  学区  城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