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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珠海香洲区公办中小学转学插班招生指南

时间:2024-05-07人气:作者: 佚名

2024珠海香洲区公办中小学转学插班招生指南

  2024珠海香洲区公办中小学转学插班招生指南

  一、招生区域范围

  招生区域范围与公办中小学新生招生区域范围一致。

  二、申报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在校学生,可申请转学插班,由区教育局审核通过后,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学位(含政府购买的民办学校学位,下同)。

  1.具有香洲区户籍(含享受香洲区户籍生待遇),目前在香洲区外学校就读的在校学生。

  2.具有香洲区户籍(含享受香洲区户籍生待遇),目前在香洲区内民办学校就读的在校学生。

  3.申请香洲区内特定公办学校间转学插班的在校学生。已在香洲区公办学校就读,由城区学位高度紧张学校申请到有接收能力的学校(指当年有新开年级学校、年级扩班学校,或城郊学校),可视情况办理(此类情况须携对应学区的房产证、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到区教育局招生窗口提出书面申请)。

  4.没有香洲区户籍但已享有政府购买学位资格的在校学生。此类学生仅可申请在政府购买学位的且有接收能力的民办学校间转学插班,须通过“香洲区中小学招生系统”(https://zs.zhxzjyj.cn:8089/index,以下简称“招生系统”)报名,并由区教育局招生部门审核资格条件。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

  5月8日上午9:00-5月22日下午6:00。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电脑登录“香洲区中小学招生系统”(https://zs.zhxzjyj.cn:8089/index)进行报名;手机关注“香洲教育”(zhxzjyj)微信公众号,点击“教育服务”,进入“中小学招生”菜单,选择“公办中小学(含政府购买的民办学校学位)”进行报名。无法通过以上两种方式完成报名的家长,可选择在5月17日-19日期间到我区任何一所公办学校,由相关人员协助完成网上报名。

  须用学生身份证号码注册,并根据要求逐项填写基本信息,完成报名全流程。报名后,可自行打印《报名信息登记表》留存。

  四、招生流程

  (一)网上报名(5月8日-22日)。

  (二)协助特殊房产类学生上传材料(5月17日-19日)。属特殊房产情况材料的家庭(见附件4),如无法自行完成上传的,须在5月17日-19日到我区任何一所公办学校,由相关人员协助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三)审核信息(5月23日-6月17日)。区教育局分类汇总网上申请信息后,统一提交公安、不动产登记中心等部门核实报名登记信息。

  (四)公示转学插班拟录取学生名单(6月18日-24)。

  (五)安排拟录取学校(6月25日-28日)。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符合插班资格学生学位(含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具体流程见附件1。家长查询到学校拟录取结果后,须自行打印《拟录取回执》。

  (六)到拟录取学校现场核对资料,领取《学位安排通知书》(7月12日-13日)。由家长带齐相关入学材料到拟录取学校进行资料核对。核对无误的,由学校发放《学位安排通知书》;核对不一致的,不予录取;逾期未到拟录取学校现场核对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五、学位安排说明

  (一)学位安排顺序按转学插班招生之“申报条件”所述的1-4项顺序依次安排。

  (二)学校学位已满年级或新学校未开设年级,如家长不接受学位调配安排的,将不受理其转学申请。

  (三)目前有接收能力的公办学校,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如因年级学位无法安排全部申请学生时,按照有完全产权房产且房户一致优先和学生最近一次入户时间先后等规则安排;无法在本学区学校安排的学生,将统筹安排到其他有接收能力的公办学校或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

  (四)目前在香洲区内具有政府购买学位资质的民办学校就读的香洲区户籍生,可申请留在本校享受政府购买学位资格。

  (五)已享有政府购买学位资格的在校学生因故需要转学到区内其他具有政府购买学位资质的民办学校入读的,区教育局视家长申请的民办学校学位接收能力,统筹安排学位。申请转学到区内不具备政府购买学位资质的民办学校或区外民办学校入读的,视为主动放弃政府购买学位入学资格。

  六、入学材料

  (一)入学基本材料(全体拟录取学生均需提交,见附件6)。

  (二)需提交特殊房产情况材料的家庭(见附件4,已在规定时间上传特殊房产材料的家庭,须在现场资料核对期间持原件到拟录取学校比对核准)。

  (三)未在“学籍系统”建立学籍的,还须提交加盖原就读学校及其教育主管行政部门公章的在读证明(非中文证明还需附中文译文公证书)。

  (含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