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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妇幼保健院疫情防控管理告知书

时间:2024-06-02人气:作者: 佚名

徐州市妇幼保健院疫情防控管理告知书

  疫情防控管理告知书

  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和管理规范,为有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防控工作,保障患者和妇女儿童的安全,避免发生院内交叉感染,徐州市妇幼保健院实施疫情防控期间的院内管控,敬请广大就诊患者和家属、来院人员(含医院职工)务必配合医院管理。谢谢您的支持与配合,由此带来的不便,请您谅解。

  1.患者提前备好手机“支付宝”中实时更新的苏康码,或持有已申领过苏康码(已跟苏康码绑定)的身份证,正确佩戴口罩(呼吸阀口罩不得入院),接受体温检测通过智能闸机。

  *无智能手机或行动不便的老年人走人工通道,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并完成流调方可进入。

  2.门诊就诊鼓励采用网络方式进行预约挂号,错峰就诊,避免聚集。为了减少排队时间,可选择手机支付,移动查询检查报告等。

  3.严格执行“一医一患一诊室”,就诊人员保持1米以上距离排队或候诊。

  4.住院期间谢绝探视,非必要不陪护,确需陪护的,原则上一人一陪护,人员相对固定,并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陪护人员凭陪护证进入病区,由病区护士按规定发放和回收。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在院期间必须规范佩戴口罩并在规定区域内活动,禁止跨病区、跨病房走动,禁止聚众聊天等。

  5.送快递、外卖人员不得进入医院。

  以下情况的人员来院请您配合主动到预检分诊处、发热门诊进行预检筛查和就诊!

  1.如有以下情况,应主动告知医务人员,先到门急诊预检分诊处预检分诊:

  ● 体温37.3℃以上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 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入境人员14天(集中医学观察期)已满,未满28天(处于社区居家健康监测期)的人员。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患者应直接到发热门诊就诊:

  ● 发病前14天内有病例报告社区(包括境内中高风险地区、境外)旅居史;

  ● 发病前14天内与新冠病毒感染的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

  ● 发病前14天内与来自病例报告社区(包括境内中高风险地区、境外)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患者有接触史;

  ● 14天内有家庭、办公室、学校班级等场所出现2例及以上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的病例;2周内不明原因发热的患者;

  ● 发病前14天内有涉外货物接触史的患者,特别是涉及冷链进口产品、包装及配送储存设施设备等接触史。

标签: 患者  人员  病区  的人  呼吸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