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要求,已申请登记的机动车应当强制报废的情形包括:达到规定的使用年限;经修理、调整后仍不符合运输用汽车安全生产技术国家行业标准相关要求的;经修理调整或者采用控制系统后,排放到大气中的环境污染成分或者噪声仍不符合交通出行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要求;监测有效期届满后3个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在各类车的使用寿命水平上,要求中小型出租站牌车使用8年,小型出租站牌车使用10年,大中型出租站牌车使用12年,公交站牌车使用14年,专用校车使用15年。大小型非营运客车(大型车除外)使用20年;摩托车用十二年,其他摩托车用十四年,以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