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制动轮工作表面爪痕深度或径向磨损达1.5mm时,应重新车制并热处理。起升机构的制动轮其磨损量超过原厚度40%时,应报废。运行机构的制动轮其磨损量超过原厚度的60%时,应报废;
2、危险断面磨损量超过原尺寸的10%,应报废。吊钩的钩口,钩颈及危险截面发生永久变形时,应报废,钩口开口度超过原尺寸的15%应报废,钩尾和螺纹过渡截面有刀痕或裂纹时应报废。吊钩表面有裂纹、破口,发现裂纹破口,应立即更换,不允许补焊;
3、在检查制动器时,要把主要注意力集中在关节处是否没有卡塞现象,制动器全部构件的运动是否正常,闸块是否正确地靠贴在制动轮上,和摩擦表面的状态是否完好等。制动器关节的润滑应该不少于每星期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