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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亦城亦嘉家园共有产权房资格审核

时间:2023-10-20人气:作者: 未知

2023年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亦城亦嘉家园共有产权房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

  (一)网上申购结束后,对申请购买家庭购房资格、本区工作情况、所在企业情况、户籍情况进行联网审核。

  (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保障中心负责对第一组、第二组第2类申请人社会保险缴纳情况进行审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局会同相关部门对第一组申请人所在企业是否为集成电路产业进行审核,属地公安部门对第二组第1类申请人的户籍情况进行审核。

  (三)审核工作结束后,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家庭,可申请复核,审核不通过的家庭,不得参与摇号选房。因个人原因网申信息填报错误导致审核未通过的不予复核。

  (四)在申请家庭选房后,正式签约前,开发企业将再次组织对选房家庭进行购房资格审核,凡不符合要求的家庭,不得签约,取消本项目购买资格。

  销售监管

  (一)为确保共有产权住房销售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共有产权住房摇号、选房过程由公证机关全程公证。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局将对销售工作全程进行监管。

  (二)申购家庭应在申购阶段如实填写家庭信息,并据实承诺符合本次申购相关条件。选房前提交的纸质材料应与网申家庭信息保持一致。对通过隐瞒家庭住房状况、伪造相关证明等方式,弄虚作假,骗购共有产权住房的家庭,一经查实,严格按照《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取消其资格,禁止其十年内再次申请本市各类保障性和政策性住房;由开发企业与其解除合同、并由购房家庭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和法律责任。

  (三)对有关单位和开发企业工作人员在共有产权住房资格申请、审核、公示、摇号、销售、退出等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申请人及家庭全体共同申请人名下有集体土地上合法住房又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须承诺如涉及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在补偿安置时,不得选取房屋安置补偿方式,或将已购共有产权住房予以腾退后再选取房屋安置补偿方式。

  (二)申请家庭未如实填报家庭信息或错报家庭信息,导致网上填报信息与实际家庭信息不一致而未审核通过的,不予接受复核,不得参与选房。

  (三)申请家庭放弃选定住房或选定住房后未签订购房合同,累计两次及以上的,3年内不得再次申购共有产权住房。

  (四)项目签订三方合同,其中甲方(出卖方)为项目建设单位,乙方为购房人,丙方(政府产权份额代持机构)为北京市燕东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其中建设单位负责履行开发建设、销售实施、房屋交付、工程保修等工作。丙方代表政府持有共有产权住房政府份额,并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负责具体管理服务工作。

  (五)购房人取得的房屋产权性质为:“共有产权住房”,房屋再上市等后续管理按照共有产权住房相关规定执行。

  (六)共有产权住房剩余房源项目支持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组合贷。

  (七)选房顺序号确认后,如果出现审核资格未通过或其他原因不能选房,该选房顺序号作废,后续选房顺序号自然递补。

  (八)亦城亦嘉家园项目房源、户型及合同等信息由北京智汇英才安居置业有限公司提供,仅供参考。

  (九)本公告由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局负责解释。

  项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现房买卖合同》已在网上公示。合同链接:https://pan.baidu.com/s/1X7nhRXWLUmP7B4HGeuN7ew,提取码:nhtu,如对现房买卖合同有修改意见,请于2023年11月5日17:00前反馈至kfqgycq@126.com

  网申地址:http://gycq.zjw.beijing.gov.cn

  咨询热线:010-69500166(早9:00-晚17:00)

  监督电话:010-67880187 010-67888929(早9:00-晚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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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住房  家庭  产权  建设局  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