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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理指南

时间:2024-04-02人气:作者: 未知

烟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理指南

  烟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理指南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条件有哪些?

  1.若户口所在地为烟台,且未达到退休年龄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没有年龄限制;若户口不在烟台本地,除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外,男的年龄不允许超过50周岁,女的年龄不允许超过40周岁,若超龄必须在烟台缴纳满10年,且达到退休时点时,仍在烟台就业参保方可转移。

  2.如在外地社保部门参加过符合国家规定的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超过3年(含),需要提供相应的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行政部门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证明一次性缴费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应文书。否则不予接收,不能转入。

  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地区如何申请转入、转出?

  1.参保职工办理跨省转移接续 ,可通过“掌上12333”手机APP或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http://si.12333.gov.cn/)进行自助、免材料申请。

  2.参保职工办理省内跨市转入烟台市,可通过“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 http://rshj.yantai.gov.cn/)或“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进行自助、免材料申请。

  3.参保职工办理省内跨市转出烟台市,可直接联系省内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移申请。符合新就业地转入条件的,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会直接向烟台市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相应的转移手续,由两地经办机构直接办理。

标签: 烟台市  烟台  参保  社保  省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