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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职工医保门诊特殊病报销比例 泰兴市医保报销政策

时间:2023-12-19人气:作者: 佚名

泰兴职工医保门诊特殊病报销比例 泰兴市医保报销政策

  疾病治疗

  参保人员在门诊进行恶性肿瘤放疗、化疗、介入治疗、生物靶向药物治疗、内分泌治疗,慢性肾功能衰竭(慢性肾脏病3期及以上)血液透析、腹膜透析、非透析治疗,血友病,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肺结核,骨髓纤维化,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颅内良性肿瘤等疾病治疗时,按照规定备案后,一个医保结算年度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参照住院费用管理规定结算,起付标准为400元,报销比例为95%。

  辅助性治疗用药费

  门诊特殊病的辅助性治疗用药费用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参照门诊慢性病。

  精神病患者

  参保人员患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向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抑郁症的,按规定备案后,一个医保结算年度内,在医院专科治疗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12000元以内按实报销,12000元以上的报销比例为95%。

标签: 门诊  辅助性  医保  骨髓  比例为